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材料的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企业(总公司)初办(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时间:08:30-12:00至14:30-17:30)
5.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复核→审批 → 窗口办结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09]183号》
文件附件1、3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查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采矿许可证(资质证)复印件:审查原件,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1)以公司文件印发,并每个加盖公章;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总局20号令》的要求,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具体岗位等五项责任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1)以公司文件印发,并每个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2)按照《国家总局20号令》的要求,要重点提供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同时,根据实际要提供必要的其他管理制度。
6.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复印件:
1)公司正式文件印发成立安全科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2)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实施意见规定,地采矿山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得少于2人,其他企业(含采石场)不得少于1人。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审查原件;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
7.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风险抵押金证明材料:
1)安全生产费用要按照《内财工[2012]225号》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并由申请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2)风险抵押金要符合《内财建一[2006]1289号》文件规定足额缴存,同时要提供农行凭证的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供安监局收据。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审查原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
2)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30同时也要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并由保险公司加盖公章。
9.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延期换证提供,退回发证机关。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11.受理通知书:受理后由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锡盟工作组出具。
12.法人承诺书复印件:地采矿山、较大以上规模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提供。
13.班组建设材料:地采矿山、较大规模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提交班组建设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5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5个工作日复核
第四步:5个工作日审批
第五步:1个工作日办结
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材料的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生产系统(包括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天
然气)初办(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复核→审批 → 窗口办结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8号)。
●申报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09]183号》
文件 附件1、3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审查原件;
2)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采矿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1)审查原件;
2)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
3)尾矿库不需要提供采矿证;采掘施工、地质勘探要提供资质证书。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1)以公司文件印发,并每个加盖公章;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总局20号令》的要求,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具体岗位等五项责任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1)以公司文件印发,并每个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2)按照《国家总局20号令》的要求,要重点提供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九项制度,同时,根据实际要提供必要的其他管理制度。
6.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复印件
1)公司正式文件印发成立安全科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2)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0)17号实施意见规定,地采矿山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得少于2人,其他企业(含采石场)不得少于1人。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审查原件;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1)审查原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之内,必须按时进行复审;
2)特殊工种涉及非煤矿山行业,《国家总局30号令》规定共有11个工种,分别为提升机操作、通风、排水、安全检查、支柱、井下电气、爆破、电工、电气焊、尾矿作业及石油天然气司钻作业;
3)同时也要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劳动组织方式。
9.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风险抵押金证明材料
1)安全生产费用要按照《内财工[2012]225号》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并由申请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2)风险抵押金要符合《内财建一[2006]1289号》文件规定足额缴存,同时要提供农行凭证的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供安监局收据。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审查原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
2)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3)同时也要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并由保险公司加盖公章。
11.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1)危险性较大设备,参考《内安监非煤字[2010]14号》文件附件1、2;
2)按照规定要求,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审查原件,并在有效期之内;
3)没有此类设备的,由当地安监局出具不存在危险性较大设备的证明。
12.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表,设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签
订的救护协议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必须符合总局17号令和《导则》要求,并经安监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表;
2)地采、较大以上露天矿山及尾矿库,要与具备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审查原件,保证在有效期内;
3)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自救队,并经当地安监局批复。
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1)该项是新、改、扩建项目履行完手续领证时需要的材料
2)三同时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文件;安全预评价备案意见;安全设施专篇的批复文件、申请表、审批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和验收评价公司对验收评价报告的备案文件。
1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1)审查原件,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
2)严格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内安监非煤字[2010]14号》文件要求审查;
3)爆破相关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4)尾矿库不需要提供此项。
15.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编制报告的中介机构备案文件
1)该项是延期换证时提供的材料;
2)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的不用做现状评价;
3)3万立方米/年以下规模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达到标准化水平的可用《安全生产现场综合检查表》代替现状评价报告。
16.安全标准化等级证明材料:
1)延期换证企业提供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行6个月后进行标准化评定。
17.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的证明材料:
1) 小型露天采石场提供;
2)由当地安监局出具。
18.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延期换证提供。
19.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1)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09]183号》文件附件2、4;
20.受理通知书 :受理后由盟局出具。
21.施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1)只限新、改、扩建的地采、较大以上规模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
2)提供复印件。
22.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要提供该措施,不存在的,由当地安监局加盖公章。
23.地采矿山六大系统或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证明材料
1)新办证要按规定,在设计和验收评价报告中体现;
2)延期换证,要提供三种材料:一是六大系统或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二是企业自行验收报告;三是中介机构现状评价或标准化评审报告当中体现六大系统或在线监测系统。
24.排查治理记录:根据隐患排查的有关要求提供近期的记录。
25.法人承诺书复印件:地采矿山、较大以上规模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提供。
26.班组建设证明材料:地采矿山、较大规模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提交班组建设相关材料。
27.用责任保险顶替风险抵押金的企业提供全员参保的责任保险收据
1)提供责任保险全员参保名单及收据;
2)三年的参保协议;
3)保险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主管部门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批复文件。
28.其他几个证明
1)当地安监局出具的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证明和无事故证明;
2)新、改、扩建项目,由验收评价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情况的证明。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5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5个工作日复核
第四步:5个工作日审批
第五步:1个工作日办结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新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企业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
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3.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盟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或符合城乡规划法承诺书或进区入园的证明文件
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8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办结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6.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8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办结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0.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1.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12.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关材料
1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8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办结
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批文→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当地安监部门的初审意见(正式文件一份)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4.编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单位编写人员姓名、分工、执业
证书、签字表(原件)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求专篇设计依据里有设
计合同编号)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2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3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批文、窗口办结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首次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
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制度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一条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申请单位正式文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
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证件复印清晰,可见有效期和公章)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文件复印清晰,可
见有效期和备案部门公章)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
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在有效期内申请,清
晰)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
单
12.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
件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换证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制度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一条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申请单位正式文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证件复印清晰,可见有效期和公章)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文件复印清晰,可见有效期和备案部门公章)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在有效期内申请)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1.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证件复印清晰,可见有效期和发证单位公章)
4.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单位正式文件)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上申请下载书面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要求)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证件复印清晰,可见有效期和公章)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申请单位正式文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11. 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意见、电气防火防爆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结论及公章清楚)
12.带有储存设施(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提交企业所在地旗县市(区)安监局出具的“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及问题整改情况”的备案文件
13. 带有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上申请下载书面申请书
2.如果变更法人的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如果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4.如果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交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不涉及不提交)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上申请下载书面申请书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要求
7.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当地安监局审查意见,签字)
10.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印件)
11.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意见、电气防火防爆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结论及公章清楚)
12.带有储存设施(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提交企业所在地旗县市(区)安监局出具的“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及问题整改情况”的备案文件
13. 带有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三、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
1.项目名称: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颁发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
理条例》
●申报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有效期内)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审核0.5个工作日
第二步:0.5个工作日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九、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发证
1.项目名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打印证照→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按要求填写齐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具有法人资格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材料齐全,应急预案实用具有针对性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各种人员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证、驾驶证、行驶证
7.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9.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意见;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
10.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书:当地安监局审查意见,签字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7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6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1个工作日打印证照
第五步: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1号令)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
2.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 2份;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份(附电子版);
4.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2份;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 2份;
7.报告编制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修正情况说明书2份;
8.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影印件2份;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2份。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装订,A4幅面。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6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7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设施设计审查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设施设计审查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1号令)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份;
2、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2份;
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2份;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2份(附电子版);
5、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2份;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2份(影印件);
7、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法律责任承诺书2份;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批复2份(复印件);
9、其它相关材料2份。
以上材料除第2、8项外均须按顺序和要求装订成册,左侧装订,A4幅面。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6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7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1号令)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
2、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公函2份;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备案通知书/审核批复文件2 份;
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2份(复印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专篇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附电子版)2份;
8、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2份;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情况报告2份;
1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2份;
1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法律责任承诺书 2份;
12、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2份;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2份;
14、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2份;
15、其他相关材料2份。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第二步:6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7个工作日审批
第四步: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核初审(电工、电焊、登高)上报
1.项目名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核初审(电工、电焊、登高)
上报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审核→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申报材料
培训学校报名填表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0.5个工作日
第二步:1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0.5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十八、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考核初审上报
1.项目名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考核初审上报
2.办理窗口:盟安监局窗口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4.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审核→窗口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816861
7.投诉电话: 0479-8240997、8285788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申报材料
培训学校报名填表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三楼26号窗口申请受理0.5个工作日
第二步:1个工作日审核
第三步:0.5个工作日窗口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