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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3 来源: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我盟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事故。2017年7月31日16时许,多伦县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8月1日上午10:30左右,苏尼特左旗大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盟委、行署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切实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及死者善后工作,并迅速组织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排查消除所有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我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自治区庆祝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时段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为切实贯彻落实盟委、行署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旗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70周年大庆期间,开展深入细致的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安全工作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部门监管,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较大事故的发生。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列出“三违”行为清单,严厉查处“三违”人员,建立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追溯制度。 

  二、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特别要加强对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风险领域、风险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监管实效。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在特殊时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要上下联动,在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并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抽查,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先停产后整改,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漏洞和死角,要严密防范,真抓实抓、一抓到底,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 

  三、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近期接连发生的有限空间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盟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广泛开展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执行有限空间法规及标准情况的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从事污水处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密闭容器内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畜牧业养殖和屠宰加工企业较多的实际,加强对各类可能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或窒息事故的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结合全区有关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本企业可能存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排查,并将其作为日常安全监管的重点,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管道、浆池、水沟等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部位的防范工作,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要进一步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趋势,各地政府、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重点、突破关键,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抓好交通违法“大整治”。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盟道路交通在自治区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严格执法和问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工作力度,对隐患严重、安全基础不牢固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理一批。不能限期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上限顶格处罚。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同时,不断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和问责追责制度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考核、工作决策、应急处置、年度述职、约谈、问责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的考核权重,严格考核。尤其是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都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问责追责,一查到底,顶格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舆论和新闻宣传力度,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企业、社区、嘎查(村)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在重要时段节点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需离岗必须经当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批准。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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