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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来源:锡盟安监局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盟“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盟委、行署总体安排部署和12月18日盟综治委会议精神,现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的高峰

期,加之2016年“两节”时间跨度长,冬季降雪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殊性,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紧密结合地方和行业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和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冬季气候和事故规律的特点,在做好仍在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特殊时段和严寒极端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各级政府和安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查,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一)煤矿、非煤矿山。目前,全盟煤矿开工生产企业有15家,非煤矿山在建、坑探、生产企业有15家(见附表),各相关地区和各级安监、煤炭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盯紧这些企业,重点加强供电、通风、通信、防水、提升、瓦斯排放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下非煤矿山机械通风、局部通风、顶板边帮、采空区、井下水害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消除可能形成的安全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全盟危化品企业目前只

有5户正常生产(见附表),相关地区和各级安监局要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密切监测寒冷气候条件下的压力、温度、气液流状态变化,加强对重点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增强生产作业现场、储罐区和管线的巡查频次,落实防冻裂泄漏、防火防爆、防中毒各项措施;要检查油气等经营企业储罐、运输装卸、加气加油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烟花爆竹要从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集镇、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监管。

 (三)金属冶炼和机械加工。目前,正在生产的冶炼企业有8户机械加工企业4户(见附表)要求各相关地区和安监部门要切实抓好这些企业的检查,重点防范冶金企业矿热炉塌料喷炉、毒害气体泄漏,剧毒化学品丢失,粉尘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其他行业也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道路交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事故多发路段、车流量大及路面状况复杂的农村道路的隐患整治力度和管控力度,完善标志、标线和标牌,严查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要提早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充分预判2016年春运工作的新特点和新问题,找准春运交通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要根据客流量和春运期间气候特点做好运力安排,及时做好旅客疏导工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突出抓好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旅游包车,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对客运车站的安全检查,切实抓好危化品运输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商务、文体、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对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集会和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城市燃气管网、供水供热和油气输送管道等方面住建、发改、经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城市燃气、供电、供热设备设施及管线安全检查,及时整治管线老化、超期服役、市政施工等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封闭或半封闭等有限空间进行检修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规范,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要按照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部署要求,加快隐患整改进度,继续从严从重打击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非法违法行为。

(七)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内安委会明电【2015】2号)要求,加大隐患整改督查检查力度,解决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提升大检查以来取得的成果,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 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强降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电力、热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就本地区、本行业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两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于2015年12月27日之前报盟安委办。联系人:锡盟安监局叶海林,联系电话:8219577。

附件:全盟非煤、危化、冶金、机械制造在建生产企业名单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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