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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份以来,我盟连续开展多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发现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也从根本上整治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预期效果。但从前期各级督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对事故隐患整改认识不高、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截至9月16日,在全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共发现的13394项隐患中有2648项未完成整改,占全部隐患的19.77%,这些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都可能成为事故发生的诱因。四季度,我盟仍然处在生产建设高峰期,这个时期也历来是事故频发、高发的主要时段,特别是即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和国庆、中秋双节,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督促整改,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社会事件发生,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隐患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结合当前开展的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巡查组反馈问题,按照9月20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8月30日行署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第四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类隐患问题整改销号。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对于工作难度较大,涉及部门多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成立工作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严格整改时间节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限期内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难以保障安全的,要依法坚决关闭。 

  三、确保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的跟踪监督,责任单位要强化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格实时监测监控,严密掌控隐患问题的发展变化状况,充分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保障。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重要情况跟踪、反馈落实制度,对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至盟安委办。安全隐患是动态变化的,每个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隐患问题整改台账。 

  五、严格考核督查。要将安全隐患整改纳入全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对在整改工作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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