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内蒙古自治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内安监管二字【2017】1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大监管执法的频率和力度,坚决做到“查一处、改一处”,监管执法要形成闭环,不断提升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二、加强培训教育,坚决防范盲目施救扩大事故。要督促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员培训, 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制定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底数,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内蒙古自治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内安监管二字[2017]126号),请各旗县市(区)安监局登录自治区安监局网站,在冶金工贸模块自行下载该文件。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