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内安委办【20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汲取事故教训,结合近期全盟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运输等环节开展安全检查,要重点打击排查辖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
二、各地提前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要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提前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布点工作,落实零售企业“三严禁”要求。
三、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辖区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的流向登记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