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内安监管三字【2015】6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在辖区内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盟安监局;2016年1月25日前将《烟花爆竹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2、3)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盟安监局,邮箱:xmajjaj2k2008@126.com。
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周密排查计划,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全覆盖”,要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
盟安监局将结合实际,不定期的对重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