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两起爆炸事故的通报》(内安监管三字【2015】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旗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零售网点进行检查,同时督促批发企业做好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产品余货的回收扫尾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查监督力度,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于6月25日之前将工作情况上报盟安监局。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