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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朝鲁局长在全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锡盟安监局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盟1-6月份的安全生产形势做一简要通报,并就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运行情况

截止6月底,全盟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3起、死亡9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68.8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9.77%、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1.0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铁路施工事故、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全盟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分行业看:

(一)工矿商贸行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90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0%、死亡人数上升28.5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3.64%。其中:煤矿企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去年同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0%。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8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68%,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平,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00%。冶金八行业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2.86%,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3.33%。建筑业(铁路建设施工)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去年同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超全年控制指标200%。其他行业(电力)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去年同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道路交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下降100%。

(三)消防火灾:发生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46起,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8.8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3.2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54.29%。

分地区看:

阿巴嘎旗: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超全年控制指标50%(其中,建筑业[铁路施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

太仆寺旗: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2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00%(其中,冶金八行业、电力企业各发生事故1起、各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起)。

西乌旗: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2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3.33%(其中,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各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3起)。

多伦县: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3.33%(其中,煤矿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3起)。

锡林浩特市:共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5%(其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9起)。

正蓝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6起。

二连浩特市: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4起。

正镶白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4起。

镶黄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3起。

乌拉盖管理区: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2起。

东苏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2起。

东乌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1起。

西苏旗:发生经营性生产火灾事故1起。

总体上看,太仆寺旗、阿巴嘎旗已经超进度指标,西乌旗、多伦县接近进度指标;在行业中,危化行业已经达到全年控制指标,建筑行业已超出全年控制指标。从今年事故发生的时间上看,进入二季度后事故处于高发态势,当前又进入生产旺季,全盟安全生产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欠缺。从今年上半年发生的7起生产安全死亡人员事故看,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八行业、建筑业、电力等行业领域,大部分为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等行为引起的。这些生产事故再次反映出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者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劳动防护和安全措施缺失以及非法违法经营现象的存在,部分企业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走形式、走过场、重视程度不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二是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上半年个别地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上,暴露出了地方行业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不到位,以及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也暴露出了个别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部门主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行业主管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落实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平衡。今年以来,我盟相继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自治区3号、4号明电安全大检查,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项检查,以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出行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行动,以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等多次专项整治,从接连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来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效,没有有效地组织检查并整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导致隐患酿成了事故。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一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主动性不强,自查自纠工作不深入,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排查、登记、整改、上报等工作环节没有形成闭环运行机制,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甚至存在查而不报的问题。个别企业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存在侥幸心理,抱着应付敷衍的心态,大隐患小整改,小隐患不整改,不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层次剖析,对检查出的隐患不进行彻底的根治,从而导致一些隐患频繁重复出现。

五是“打非治违”不彻底,非法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在发展地方经济和打击非法违法问题上,一些地区、部门对开展“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手段不硬,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查处不彻底,下不了狠手,与“四个一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六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反映出了一个共性的问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操作常识,缺乏最基本的安全自我保护措施,充分反映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目前仍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今年受大环境影响,企业开工率不高,生产规模也在缩小,一些部门领导和部分监管人员认为当前企业生产不景气,生产规模小,开复工企业无限延期开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减小了,所以思想上就放松了,安全监管的责任心相对减弱了,出现了麻痹松懈思想,未能严格有效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大家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较为严峻的形势,特别是5月份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已进入防汛期,汛期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期,加之第三季度是我盟的生产高峰期,生产经营活动相对频繁,也是事故高发期,如果安全管理和投入跟不上,防范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必须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个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

(二)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服务保障职能。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重点工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大项目实施“三个提前服务”,即提前安全论证把好准入关、提前告知许可要件确保合法建设运营、提前现场指导协调解决安全难题。今年我盟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尤其是电力、铁路等重点项目点多面广,是我盟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从安全发展的角度上,各级政府、各级安监、经信、住建、铁路办、重点项目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好服务功能,深入企业“把脉会诊”,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提供技术指导,努力做到监管、服务、保障措施并举。

(三)切实抓好当期各项工作,特别是汛期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一是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汛期已到,高温高湿、雷电大风等灾害气象增多,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增加。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工作,认真落实防雷击、防淹井、防滑坡等防灾措施。地采矿山要及时封堵钻探孔等直达井下的孔隙和通道,完善防排洪设施,防止老空区积水、透水、淹井、采空区浸泡塌陷、泥石流等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要加强边坡管理,落实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措施;尾矿库要开展汛期排洪排渗系统、坝体等重点部位全面检查,安排专人进行巡检,下游有人员居住的,要及时搬迁撤离。加强应急值守,做到24小时实施监控天气预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汛期的安全管理,加大关键设备和主要生产装置的巡检力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防雷、防汛管理,确保相关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遇有强雷雨等恶劣天气,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的监控管理,停止一切露天作业。要严格控制仓储量,对遇湿后易燃易爆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严防各类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发生。建筑业企业要对施工现场周边存在滑坡、泥石流、雷击、洪水等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施工工地、职工宿舍的临建设施,要重点检查和监控,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重点加大对深基坑作业施工中的顶板支护、排水排洪等隐患排查力度。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要加强对停产半停产施工工地的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安全检查,严防因疏于管理引发事故。道路交通要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大桥梁、涵洞、边坡等高安全风险、地点的监测力度,发现险情立即停止通行。加强对司乘人员的雨天行车安全教育,杜绝三超,并加强车辆动态监控。旅游企业要加强监测,随时关注气候变化,及时提醒外出车辆加强防范。遇有雷雨天气,做好游客疏导关注,防止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要及时机械封闭,禁止游客进入。其他各类领域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做好汛期的防范和应对关注。学校要切实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事件发生。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设施等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深入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三项监管”和五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新一轮矿长谈心对话活动聘请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监管动态管理工作;重点开展对涉及粉尘爆炸场所的专项检查整顿,深刻吸取“6.27”台湾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加强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冶炼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好对冶金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工作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三是抓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收尾工作。我盟即将进入牲畜屠宰加工旺季,涉氨制冷企业将全面开工生产。当前各地要切实抓好专项治理的收尾工作,督促企业抓紧整改,确保开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开工前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允许开工生产,达到建设标准后方可开工。对新建冷库要严格审核把关,可聘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督促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培训工作看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培训工作不到位,针对性不强,岗前培训不彻底、不完全等等问题较为突出,因培训工作欠缺、不到位导致企业员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屡屡出现,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和生命安全,需要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好从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高、对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和岗位操作水平低的问题,解决好无证上岗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这些需要我们各地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共同努力,尽责尽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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