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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31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委会,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全区“两会”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范责任意识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旺季,一些企业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的现象,加之近期煤炭、化工品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交通运输繁忙,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大雾、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按照12月27日盟安委会第四季度例会的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公路、车站的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严格“跨年夜”等大型集会、商业促销和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深入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仓储、经营、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依法严治严惩非法生产、仓储、经营、运输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盟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盟平安创建重点工作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中毒事故;加强冶金等连续作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强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停产停工、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矿山企业必须确保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对危险物品的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报属地政府领导签字同意。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抄报:盟委办、行署办,盟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抄送:各旗县市(区)安委办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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