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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汲取全国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岁末年初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负起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开展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区、部门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住建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要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重点单位、要害场所、关键环节以及“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薄弱环节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加强和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各地区、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要按照行署10月17日召开的全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系统的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密度和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要做到夯实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同时,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加大隐患整改力度,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同时,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果断采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坚决防止因事故处置不力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情况发生。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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