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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
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深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高潮,使《安全生产法》深入人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发[2017]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旗县市(区)安委办、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早谋划,广泛动员,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企业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平台做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二、各旗县市(区)安委办、盟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请于201712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情况总结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盟安委办。

  联 系 人:侯中林

  联系电话:0479-8285802

  电子邮箱:852127981@qq.com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

  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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